初始化设置完成后,可以开始进行日常账务处理了。日常业务包括填制凭证、修改凭证。审核凭证、凭证汇总、记账等。
一、填制凭证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是总账系统的唯一数据源,填制凭证也是最基础和频繁的工作。计算机处理账务后,电子账簿的准确与完整依赖于记账凭证,因而要确保记账凭证输入的准确完整。在实际工作中,可直接在计算机上根据审核无误准予报销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即前台处理),也可以先由人工制单而后集中输入(即后台处理)。企业采用哪种方式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一般来说业务量不多、基础较好和使用网络版的企业可采用前台处理方式,而在第一年使用或人机并行阶段,则比较适合采用后台处理方式。
(一)填制凭证方法
记账凭证的内容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凭证头部分,包括凭证类别、凭证编号、凭证日期和附件张数等;二是凭证正文部分,包括摘要、会计分录和金额等。如果输入会计科目有辅助核算要求,则应输入辅助核算内容;如果一个科目同时兼有多种辅助核算,则同时要求输入各种辅助核算的有关内容。
单击桌面中的【填制凭证】,屏幕显示凭证画面。单击【增加】按钮或按 F5键,增加一张新凭证,光标定位在凭证类别上。
1.凭证头内容
(1)凭证类别。可以输入凭证类别字,也可以参照输入。
(2)凭证编号。一般情况下,由系统分类按月自动编制,即每类凭证每月都从0001号开始。对于网络用户,如果是几个人同时制单,系统先提示一个参考凭证号,真正的凭证编号只有在凭证保存时才给出;如果只有一个人制中或使用单用户版制单时凭证号即是正在填制的凭证的编号。系统同时也自动管理凭证页号,系统规定每页凭证有五条记录,当某号凭证不只一页,系统将自动在凭证号后标上分单号,如收-000l号0002/0003表示为收款凭证第0001号凭证共有三张分单,当前光标所在分录在第二张分单上。如果在启用账套时或在“账簿选项” 中,设置凭证编号方式为“手工编号”,则用户可在此处手工录入凭证编号。
(3)制单日期。即填制凭证的日期。系统自动取进入账务前输入的业务日期为记账凭证填制的日期,如果日期不对,可进行修改或参照输入。
(4)附单据数。即输入原始单据张数。
(5)凭证自定义项。凭证自定义项是由用户自定义的凭证补充信息。用户根据需要自行定义和输入,系统对这些信息不进行校验,只进行保存。
2.凭证内容
(1)摘要。输入本笔分录的业务说明,要求简洁明了,不能为空。
(2)科目。必须输入末级科目。科目可以输入科目编码、中文科目名称、英文科目名称或助记码。
(3)辅助信息。当科目具有辅助核算时,系统提示输入相应的辅助信息。如果需要对所有录入的辅助项进行修改时,可双击所要修改的项,系统显示辅助信息录入窗,可进行修改。
对于要进行数量核算的科目,屏幕提示用户输入“数量”、“单价”。系统根据数量×单价自动计算出金额,并将金额先放在借方,如果方向不符,可按空格键调整金额方向。
对于进行外币核算的科目,系统自动将凭证格式改为外币式,如果系统有其他辅助核算,则先输入其他辅助核算后,再输入外币信息。
当科目为银行科目,则屏幕提示输入“结算方式”、“票号”及“发生日期”。其中,“结算方式”输入银行往来结算方式,“票号”应输入结算号或支票号,“票据日期”应输入该笔业务发生的日期,“票据日期”主要用于银行对账。
对于要使用“支票登记簿” 的企业,若希望在制单时同时进行支票登记,则应在“账簿选项”中设置“支票控制”选项,那么在制单时,如果所输的结算方式应使用支票登记簿.在输入支票号后,系统则会自动勾销支票登记簿中未报销的支票,并将报销日期填上制单日期,所以在支票领用时,最好在支票登记簿中予以登记,以便系统能自动勾销未报的支票。若支票登记簿中未登记该支票,系统将显示支票录入窗供用户将该支票内容登记到支票登记簿中,同时填上报销日期。
(4)金额。即该笔分录的借方或贷方本币发生额,金额不能为零,但可以是红字,红字金额以负数形式输入。
凭证内容录入完毕,按【保存】按钮或F6键保存这张凭证,按【放弃】按钮放弃当前增加的凭证。
如果使用了应收系统来管理所有客户往来业务,那么所有与客户发生的业务,都应在应收系统中生成相应的凭证,而不能在“填制凭证” 功能中制单。如果使用了应付系统来管理所有供应商往来业务,那么所有与供应商发生的业务,都应在应付系统中生成相应的凭证。
(二)填制凭证的其他功能
1.生成和调用常用凭证
(1)可以将某张凭证作为常用凭证存人常用凭证库中,以后可按所存代号调用这张常用凭证。
(2)在填制一张与“常用凭证”相类似或完全相同的凭证时,可调用此常用凭证,这样会加快凭证的录入速度。调用方法为:在制单时通过【制单】菜单下的【调用常用凭证】功能,从中选择要调用的常用凭证即可调出指定常用凭证。若调出的常用凭证与业务有出人或缺少部分信息,可直接将其修改成所需的凭证。
2.修改凭证
在填制凭证中,通过按【首页】、【上页】、【下页】、【末页】按钮翻页查找或按【查询】按钮输入查询条件,找到要修改的凭证,将光标移到需修改的地方进行修改即可。可修改内容包括摘要、科目、辅助项、金额及方向、增删分录等。有些项目的修改受到【账簿选项】中设置的限制,若某笔涉及银行科目的分录已录入支票信息,并对该支票做过报销处理,修改该分录,将不影响
“支票登记簿”中的内容。修改完毕后,按【保存】按钮保存当前修改,按【放弃】按钮放弃当前凭证的修改。
外部系统传过来的凭证不能在总账系统中进行修改,只能在生成该凭证的系统中进行修改。
3.作废/恢复凭证
当某张凭证不想要或出现不便修改的错误时,可将其作废。
进入填制凭证后,找到要作废的凭证。单击【制单】菜单下的【作废/恢复】,凭证上显示“作废”字样,表示已将该凭证作废,作废凭证仍保留凭证内容及凭证编号。作废凭证不能修改,不能审核。在记账时,不对作废凭证作数据处理,相当于一张空凭证。在账簿查询时,也查不到作废凭证的数据。
若当前凭证已作废,还可单击【制单】菜单下的【作废/恢复】,取消作废标志,并将当前凭证恢复为有效凭证。
4.整理凭证
凭证整理就是删除所有作废凭证,并对未记账凭证重新编号。若本月已有凭证记账,那么,本月最后一张已记账凭证之前的凭证将不能作凭证整理,只能对其后面的未记账凭证作凭证整理。若想作凭证整理,应先利用“恢复记账前状态” 功能中恢复本月月初的记账前状态,再作凭证整理。
5.制作红字冲销凭证
冲销某张已记账凭证,通过【制单】菜单下的【冲销凭证】制作红字冲销凭证。输入制单月份,然后回答将冲销哪个月的哪类多少号凭证,则系统自动制作一张红字冲销凭证。通过红字冲销法增加的凭证,应视同正常凭证进行保存管理。
6.查看凭证有关信息
总账系统的填制凭证功能不仅是各账簿数据的输入口,同时也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查询功能,以便随时了解经济业务发生的情况,保证填制凭证的正确性。通过【填制凭证】界面中的【查询】功能,可以查询符合条件的凭证信息;通过【查看】菜单可以查看到当前科目最新余额、外部系统制单信息、联查明细账等。
(1)查询外部系统制单信息。若当前凭证为外部系统生成的凭证,可将鼠标移到记账凭证的标题处,按下鼠标左键,系统显示当前凭证来自哪个子系统,凭证反映的业务类型与业务号。
(2)联查明细账。当光标在凭证分录上时,单击【查看】菜单下的【联查明细账】,系统将显示该笔业务发生科目的明细账。
(3)联查原始单据。若当前凭证是由外部系统制单生成,单击【查看】菜单下的【联查原始单据】,将显示生成这张凭证的原始单据。
(4)分单:若当前凭证有多张分单,单击【查看】菜单下的【查找分单】,输入分单页号,可查看到该张分单。
二、审核凭证
审核是指具有审核权限的操作员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制单员填制的记账凭证进行合法性检查。会计核算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切身经济利益,而记账凭证的准确性是进行正确核算的基础,因此无论是直接在计算机上根据已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还是直接将手工编制并审核的凭证输入系统(因为又经过了手工的操作处理),都需要经过他人的审核后,才能作为正式凭证进行记账处理。
为确保登记到账簿的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单员填制的每一张凭证都必须经过审核员的审核。审核凭证主要包括出纳签字和审核凭证两方面工作,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审核与制单不能为同一人。
1.出纳签字
出纳凭证由于涉及企业现金的收入与支出,应加强对出纳凭证的管理。出纳人员可通过出纳签字功能对制单员填制的带有现金银行科目的凭证进行检查核对,主要核对出纳凭证的出纳科目的金额是否正确,审查认为错误或有异议的凭证,应交与填制人员修改后再核对。
出纳签字之前首先要更换操作员,即单击【总账系统】中【文件】菜单下的【重新注册】命令。然后单击【总账系统】中【审核凭证】下的【出纳签字】。输入出纳凭证的条件后,屏幕显示凭证一览表;选择一张待签字凭证,出纳人员在确认该张凭证正确后,单击【签字】按钮,凭证下方的“出纳”处自动签上出纳人姓名,见图3-14。可单击【首张】、【上张】、【下张】、【末张】按钮翻页连续签字。若想对已签字的凭证取消签字,可单击【取消】按钮取消签字。也可通过【签字】菜单下的【成批签字】或【成批取消签字】,将当前范围内的所有凭证签字或取消签字。
是否要对出纳凭证进行出纳签字管理,取决于“账簿选项”中的设置。凭证一经签字,就不能被修改、删除,只有被取消签字后才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取消签字只能由出纳人自己进行。
2.审核凭证
审核凭证是审核员按照财会制度,对制单员填制的记账凭证进行检查核对,主要审核记账凭证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会计分录是否正确等、审查认为错误或有异议的凭证,应交与填制人员修改后再审核,只有具有审核权的人才能进行审核操作。
凭证审核同出纳签字。需先重新注册更换操作员,然后通过【总账系统】中的【审核凭证】对待审核凭证进行审核;单击【审核】菜单下的【成批审核凭证】或【成批取消审核】,系统将自动对待审核凭证或已审核凭证进行成批
审核或成批取消审核。
凭证一经审核,就不能被修改、删除,只有被取消审核签字后才对以进行修改或删除,取消审核签字只能由审核人自己进行;采用手工:制单的用户,在凭单上审核完后还须对录入机器中的凭证进行审核;作废凭证不能被审核,也个能被标错,已标错的凭证不能被审核,若想审核,需先取消标错后才能审核。
三、凭证汇总
凭证汇总是按条件对记账凭证进行汇总并生成一张凭证汇总表。进行汇总的凭证可以是已记账凭证,也可以是未记账凭证,因此财务人员可在凭证未全部记账前,随时查看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其他财务信息。
单击【总账系统】中【审核凭证】下的【科目汇总】。在凭证汇总表中可联查具有辅助核算科目的专项明细情况。
四、记账
记账凭证经审核签字后,即可用来登记总账和明细账、日记账、部门账、往来账、项目账以及备查账等。记账一般采用向导方式,使记账过程更加明确,记账工作由计算机自动进行数据处理,不用人工干预。
单击【总账系统】中【记账】,进入【记账】向导,在向导的指引下,输入记账范围、查看记账报告、开始记账。待系统提示记账完毕时,单击【确定】,完成记账工作。每月系统允许多次记账。
记账过程不得中断,一旦断电或其他原因造成中断后,系统将自动调用“恢复记账前状态”恢复数据,然后再重新记账。
以下情况将不允许记账:
(1)在第一次记账时,若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系统将不允许记账。
(2)所选范围内的不平衡凭证,不允许记账。
(3)所选范围内的未审核凭证,不允许记账。
(4)上月未结账,本月不允许记账。